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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2016 年度招标课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科学研究工作,更好地为西藏经济与社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提供智力支持和咨询服务,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对西藏文化传承发展研究相关课题进行校内外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
公告发布后,招标人接受投标。投标人根据各自的研究优势选投课题。投标人在西藏民族大学网站-信息公告栏目和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2016年招标课题指南》、《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研究课题投标申请书》和《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研究课题论证活页》,如实填写完毕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委员会。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再受理。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16日17时
投标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西藏民族大学社科楼二楼秘书室。
投标材料:
纸质版《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课题投标申请书》和《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研究课题论证活页》各一式4份; 电子版1份发至xzmyxietong@sina.com。
3.评标
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完成全部课题评标工作。
4.定标
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和排序确定课题中标人。每个课题确定一个中标人。招标人有权根据研究内容调整中标人所投课题的课题类型和经费预算额度。
5.通知
根据定标结果通知中标人。同时将中标结果在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网站发布,向社会公示。
预计中标通知时间:2016年5月23日
6.签订合同
中标人与招标人指定代表签订《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招标课题研究合同书》。
合同签订时间:2016年5月31日
六、对中标人和中标课题的管理
招标人指定代表全程监督检查与中标人签订的《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招标课题研究合同书》的执行情况。
七、课题研究成果要求
课题研究中期成果侧重论文和调研报告,课题研究最终成果侧重咨询报告或研究报告,重点课题至少提交3份《成果要报》,至少2份被厅局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其中1份被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或省(自治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批示;一般课题至少提交2份《成果要报》,至少1份被厅局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阶段性成果公开发表时,必须署“本研究成果系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字样。
八、课题研究的时间进度要求
课题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重点课题根据实际需要研究周期可以适当延长。中标人应于规定时间前1个月完成中期成果和最终成果,提交招标人,由招标人组织评议审查。
中标人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咨询报告或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在规定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全部研究成果和《成果要报》采纳证明,并通过鉴定验收。
九、课题研究经费
课题研究经费,原则上重点课题10-15万元,一般课题3-10万元,具体金额将根据课题研究内容由评选专家、管委会及财务人员审核确定。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在双方签订的研究合同书中约定。中期成果和初步研究报告未通过评议审查,或正式研究报告未通过鉴定验收的,该课题进度款不予拨付。
十、其他事项
联系人:张传庆
王新
联系电话:029-33755894
传真:029-33755894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西藏民族大学社科楼二楼
邮编:712082
附件:
1.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2016年招标课题指南.doc
2.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课题投标申请书.doc
3.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研究课题投标活页.doc
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